我司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9:30,在华西十二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比选会议,本次中介机构评审小组由华西十二公司财务部、成本中心、审计部评审专家及案涉项目部项目经理、十二公司五分公司法务人员共5人组成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的“法律中介机构比选评分表”综合评分。评分要点为代理费用报价、代理方案、类似案件业绩、责任心、中介机构社会资源、中介机构规模六个方面。根据评审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后计算平均分,得分情况为:四川旭辉律师事务所71.8分、四川凯晴律师事务所80.4分、重庆周立太(成都)律师事务所68分。
根据得分情况,四川凯晴律师事务所得分最高,评审小组一致推选四川凯晴律师事务所为首选单位,四川旭辉律师事务所为备选单位。我公司经审核后同意评审小组意见,选定四川凯晴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专项法律服务的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