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委开展酒驾问题专项约谈

文章来源:华西十二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30 08:38   点击: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法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7月26日,华西十二公司纪委召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9名党总支(支部)书记,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酒驾了,纪委监委咋知道的,会受什么处分?》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纪委书记冯刚同志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作专项约谈。

       冯刚同志深入剖析了酒驾害人害已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强调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守纪律的自觉性,安全文明出行,不得存在侥幸心理,酒后绝不可驾驶机动车。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把严禁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作风建设联系起来,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联系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教育方案,坚决防止公司出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二是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思想教育,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要对照自己,检查自己,引以为戒,牢固树立“酒驾是高压线”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法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安全文明驾车。

       三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迅速对本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一次集中约谈;各单位项目党支部也要同步开展约谈提醒活动,确保把相关规定传达到公司的每一名党员干部,引导全体员工树立底线红线意识,坚决整治预防,坚决杜绝酒驾行为。对教育提醒不及时、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生酒驾醉驾案件的单位将逐级开展责任分析,依规依纪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文/白宇